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减免税管理有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草拟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2月6日至2016年2月25日。具体内容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szds.gov.cn/szds/index.shtml)首页左侧“通知公告栏”查询。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zds@szds.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8号,邮编:518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5日 附件:附件汇总.rar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1.核准类减免税事项目录.xls 2.备案类减免事项目录.xls 3.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6年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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