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律师必须关注什么? 文/ 金杜律师事务所 叶永青 赵文祥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的网站上落下了营改增的“第二只靴子”,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6]36号文,明确了营改增最后一战的具体方案,这意味着营业税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将彻底取代营业税,成为唯一的普遍流转税,包括此前仍征收营业税的特定收入(例如佣金)也将改为增值税。 五月一日起,“营改增”将全面扩围。试点范围会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此次颁布的营改增实施办法是一个系统性的文件,总结和提升了此前营改增的各个步骤中的具体规定,并且以系统化的方式加以规划,明确了整体实施增值税中的重要概念和思路,并且对分行业的规范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考虑到规定的详尽和复杂的影响,怀着一种忐忑的心情猜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预见到了实施中可能带来的挑战,用了“六六三十六”作为文件的文号,希望一切顺利:) 鉴于文件的内容众多,涉及的行业影响各有不同,在作出进一步的深度分析之前,我们先对一些值得法律从业人员关注的要点作简要提示。 为什么要“营改增”? 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确立了对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对其他劳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地方税),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格局。 营业税具有“全额征税”的特点,表面看起来营业税税率低,但每经过一道流转环节就要征收一次营业税。由于不存在进项抵扣机制,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越严重。对于一些中间环节过多的行业来说,税收负担偏重。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则具有“层层抵扣”的特点,仅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的“增值部分”征税,其实质上是一种改进的营业税。 “营改增”改革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解决服务业和制造业流转税制不统一的问题,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取消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分工协作,提高市场效率。 律师必须关注的营改增问题 1. 营改增的全局思路 营改增事实上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各个行业的运作和管理都将带来重要的影响,此前在货物的增值税领域发生的种种故事,在服务行业都可能重演并且更加充满变化,作为企业合规性底线的律师,需要对营改增的整体思路和想法有所了解,并非针对税收规则,但是应当了解一般的原理和影响,而对于浸润于某个行业进行深耕的专业律师,更应当了解营改增的行业特定影响,从而在设计法律方案时不会错失机会或产生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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