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个当事人共同签订应税合同的,应当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假设A与B、C共同签订了一份合同,总额为1000万,其中A与B交易的部分为800万,A与C交易的部分为200万,三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三方各执一份。 实际中对“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存在不同的理解和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各自全额贴花”,即A、B、C三方都应按1000万缴纳印花税,这个看法是按“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的字面理解,认为“全额”是指合同的总金额。 另一种看法认为“各自全额贴花”,即A应按1000万贴花,B应按800万贴花,C应按200万贴花,认为“各自全额贴花”是分别按各自涉及的金额全额缴纳印花税。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印花税法》规定: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我们认为《印花税暂行条例》与《印花税》的规定是一致的,《印花税》相比《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更为准确,减少了歧义。 《印花税暂行条例》与《印花税》的规定都应理解为,对于多个当事人共同签订应税合同的,都应当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项目合同中甲方一般会和项目投资方、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签订一份合同,约定项目投资方的出资和项目管理事项及金额、施工方的施工事项和金额、设计单位的设计事项和金额、监理单位的监理事项和金额等,此合同应由甲方和各方分别就各自涉及的金额和不同的税目税率缴纳印花税,不应认为各方全部按合同总金额缴纳印花税。 类似的有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方在一份股权收购协议中,分别与原公司各方股东约定股权转让金额、权利义务,应由各方分别就各自涉及的金额缴纳印花税,实际中也是这么执行的。 可以参看解答: 10.房东出租商铺给两个租户,我们单位是租户之一。房东与两个租户一起签订了一个三方合同,总租金为4000元,每个租户租金为2000元,此合同由三方各持一份,那么我们单位缴纳印花税时,应当按照2000元为计税依据缴纳,还是以4000元为计税依据缴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因此,两个租户应当各自以2000元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 来源: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万伟华 问:多个当事人共同签订应税合同的,应当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因此,多个当事人共同签订应税合同的,应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来源:湖北地税 12366 20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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