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公司是工业出口免、抵、退企业,公司的全部产品都销售给国外,没有内销,上月留底税额为2000元,本月进项税额为12000元,本月计算出口退税额为88000元,进项税额转出为48000元(不退税部分),请问公司本月是否需交纳34000元税金?销售时的帐务处理怎么做? 答:账务处理如下: ①本月发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12000 ②进项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000 ③期末计算“免抵退”时计算出的当期应纳税额为34000,即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0,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0,免抵税额为(88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88000 ④月未缴纳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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