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享受新型墙体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名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要求,现公布2021年度享受新型墙体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2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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