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湘地税发[2000]68号 2000-7-7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办法》(湘地税发[1999]93号)的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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