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楚政办通〔2022〕22号 2022-04-24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数字赋能为导向,以场景应用为抓手,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监管和治理体系,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滇中崛起数字经济增长引擎。 (二)发展目标 到2024年,全州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新型基础设施支撑作用持续增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数字化治理体系基本完善,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全州数字经济规模占GDP的比重达4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6%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数字产业化提升行动 1. 电子信息制造业创新工程。重点引进一批电子信息制造业龙头企业入楚,整合延伸以铜、硅、铁、钛原料为基础的产业加工制造链,推进电子元器件、太阳能光伏产业和硅半导体等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生产突破和提升,建立健全电子信息生产制造链。发挥楚雄州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成本优势,围绕智能手机、智能家电、家庭智能教育终端、移动医疗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个人应用终端,引进一批生产/设计制造企业,打造智能终端加工制造业产业集聚基地。到2024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企业达5户以上。(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2. 信息技术服务业培育工程。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深化与省内外知名数字经济企业对接合作,积极支持州内基础电信企业拓展业务,积极引进5G、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创新应用项目,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软件产品和服务,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专业化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培育发展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楚雄师范学院等州内高校与省内外高校和企业合作,开展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基础支撑软件攻关。(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3. 互联网平台经济培育工程。推动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州内企业打造平台生态,引导平台企业加强数据、产品、内容等资源整合共享。发展网络销售类平台,打造一批“生产基地+电商”区域性行业电商平台,持续推动本地高原特色农产品、特色手工艺品等名优特产线上线下融合销售。发展生活服务类平台,在旅游、配送、家政、房屋租售等领域培育孵化一批区域性服务平台。推广“云智停车”平台,支持“彝州出行”、“楚雄智慧出行”等平台构建智慧交通生态链。支持发展社交娱乐类平台,围绕游戏休闲、视听服务、直播视频、短视频等社交娱乐,建设一批具有楚雄特色文化娱乐数字化平台。发展金融服务类平台,推进楚雄“金融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信易贷”平台面向全州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实惠的融资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金融办、州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实施产业数字化融合行动 1. 数字农业发展工程。加快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环节的广泛应用,推广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应用,推广使用复合智能农机装备,推进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业智慧园区、数字农业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成套农业数字技术解决方案规模部署。推进“数商兴农”工程,加快楚雄市、禄丰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支持和规范农副产品直播带货等新模式发展。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运营服务、支撑保障体系,促进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到2024年,建成数字农业示范基地5个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12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2. 智能制造发展工程。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支持州内行业龙头企业部署二级解析节点。分批分类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有色、冶金、煤炭、建材等原材料生产企业综合运用设备物联、生产经营和外部环境等数据,实现工艺优化、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支持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打通研发、采购、制造、管理、售后等全价值链数据流,发展数据驱动的产品研发、仿真优化、智能生产、预测性维护、精准管理、远程运维等新模式新业态。支持绿色食品等消费品制造企业打通线上线下全域数据,实现产品定制化生产、渠道精细化运营。到2024年,全州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达15户,60%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完成生产制造关键环节全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3. 智慧旅游发展工程。加快“一个中心、四大走廊”重点景区和旅游要素数字化升级改造,引导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普及景区电子地图、语音导览、扫码识景、预约预订、分时游览等智慧化服务,打造一批智慧化景区、度假区、特色旅游村镇。支持酒店宾馆、民宿客栈、餐饮小店等智慧化建设,推广应用各类智能家居产品,提供在线选房、刷脸入住等智能服务,探索非接触服务新模式。积极引入国内数字内容服务龙头企业,加快“数字恐龙谷”等智慧文旅项目建设,助力打造禄丰恐龙、元谋人等世界级文化IP。支持州内文创企业运用5G、人工智能、VR/AR等技术,打造数字文化藏品、民族数字人等数字产品,发展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网络视听、线上演播、数字艺术展示、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实施“云演艺”发展计划,鼓励州内演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借助国内大流量视频平台,打造舞台艺术演播知名品牌,宣传和推广楚雄优质旅游资源。到2024年,全面完成3A级以上景区数字化升级改造,建成4个以上省级智慧旅游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4. 数字商贸发展工程。推动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支持商业综合体、大中型商场(超市)、商贸企业和商户开展数字化改造,鼓励各类商家入驻生活服务平台,推动线上与线下、商品与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打造新型智慧商圈,开展设施、服务、营销、管理等智慧应用创新。建设特色街区数字化管理和服务平台,为街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智能服务。大力发展楼宇数字经济,支持具有产业链、供应链带动能力的企业建设虚拟产业园,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有效融合。加快云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州建设,健全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物流配送、农产品供应链和人才培训体系,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到2024年,全州网络零售额突破35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5. 智慧物流发展工程。积极推广“物流信息平台+企业+社会运力+服务站点”县乡村物流配送模式,推广应用楚雄州城乡高效配送物流服务信息平台和“城乡达”APP。促进德胜物流“星辰智达”网络货运平台等企业物流平台发展壮大,大力推广智能物流装备、无人搬运、智能码垛等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应用,开展智能化仓储、运输和配送试点示范。支持住宅小区、写字楼、学校、医院、园区等合理规划空间,有序推广应用智能快递柜(快件箱)、智能取餐柜等无接触配送设施。(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6. 上云用数赋智工程。深入实施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分行业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为企业上云提供信息化改造、政策咨询与兑现等综合性服务。深入开展“数字化赋能千行百业”专场对接,建立中小微企业与平台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对接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或软件开发企业开发轻量应用和微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开展“上云用数赋智”标杆评选,制定标杆企业、标杆应用示范标准,推进应用创新和场景开放。到2024年,全州规模以上企业上云上平台数达180户以上。(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7. 智慧园区建设工程。支持楚雄高新区、禄丰工业园区、武定工业园区建设园区经济监测、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为一体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经济运行的实时监测和智能分析,并基于数据智能推行企业精准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园区基站、光纤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改造,加快5G网络建设和应用。推动园区内各功能区的数字化改造,搭建园区数字化运营平台,建立园区数字化配套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智慧化运营。推动园区内企业数字化改造,引入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第三方机构等,为园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到2024年,力争创建1个省级智慧园区试点。(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牵头;楚雄市人民政府、禄丰市人民政府、武定县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8.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依托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县城建设等工作,加强数字技术在城市部件、公共设施、市容环境、建筑施工、街面秩序、停车管理等业务领域的应用,协同推进泛在高速网络、智能感知终端等数字城市基础设施部署与改造升级。加快智慧小区建设,建立小区智慧物业服务、设施管理等智慧化应用服务体系,打造智慧小区应用示范点。加快推进楚雄州“城市大脑”建设,构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和城市运营指挥平台,实现城市治理的动态监测、精准分析、整体研判、协同指挥、科学治理。支持各县市开展云南省智慧县城创建。到2024年,力争创建1个省级智慧县城试点。(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9. 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强化乡村电信普遍服务,全面落实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政策,不断提高4G、5G、光纤网络覆盖率。加快普及乡村信息化应用,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延伸,大力推广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社会保障、养老服务、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入乡进村,推动涉农服务事项“一窗办理、一站式服务”。强化乡村数字化治理,实施平安乡村、雪亮工程,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持续推进楚雄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确保通过国家验收。(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委农办按职责分工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实施数字化治理提升行动 1. 数字治理提效工程。依托全省公共核心基础平台,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优化提升全州电子政务外网,加快政务网络建设及应用,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用云。推广应用“云政通”平台,加快政府内部业务办公流程整合和效能提升。持续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事项上线力度,推动一批高频事项、民生事项上线办理,持续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建立重点监管事项库,促进非现场监管、区块链+监管、AI监管等新技术落地与推广。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应用,加强生态环境全要素监测,推动联合治理。加快治安管理、应急管理等领域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建好、用好楚雄州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平台,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务服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应急局、州“治理通”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 数字服务惠民工程。推广使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持续建设完善“楚雄教育云”平台,加快建设覆盖全州中小学校的地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加快推进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楚雄州定制化“全球影像”医疗服务云平台运用,推动远程医疗向基层覆盖,加强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等建设。加快推动全媒体深度融合,大力推广“楚雄融媒”应用。加快提升民生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大“困难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就业通”等应用推广力度,持续推行社会救助资金社银一体化发放,创新“互联网+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3. 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工程。加快“楚雄云”建设,分批有序推进非涉密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机房)向“楚雄云”迁移,推动数据“聚、通、享”。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构建全州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加强公共数据汇聚。建设完善州级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各部门业务主题库和有关专题库。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编制政务数据共享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运行管理、及时更新。加快推进共享数据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应用。建立公共数据开放目录,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平台,推动数据有序开放。引导市场主体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拓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场景,推进公共数据与行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探索政府数据授权运营模式,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责任单位: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强基行动 1. 信息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工程。优化楚雄州与省级骨干网络、国家级骨干网络之间连接,提升骨干传输、数据中心互联等各环节网络承载能力。加快打造“千兆城市”,适度超前部署“双千兆”网络,持续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到2024年,力争建成5G基站1.2万站,实现城镇、高铁、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5G连续覆盖,中心城区、交通枢纽、产业园区、商业楼宇、热点景区等区域深度覆盖,有序推动5G网络向乡镇、行政村地区延伸覆盖。持续推进4G网络优化补点,提升4G网络覆盖面和网络质量。持续提升物联网覆盖和服务质量,推动物联网创新应用。推进IPv6规模化部署和应用,推动传统网络转型升级,构建支撑互联网业务发展的新型网络。推动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支持州内基础电信企业新建、改扩建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承接国家或省级重大应用数据存储、备份需求。(责任单位: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 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工程。推进智慧交通感知网络、预警设施等建设,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提升交通运行多维监测、精准管控、协同服务能力。推广应用“滇运码”,持续推进楚雄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监管数字化水平。推进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推动传统物流枢纽、物流园区、仓储物流基地、货运场站等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打造一批智慧物流园区、无人场站、数字仓库等。加快能源生产、传输、消费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推进智能电厂(站)、智能煤矿、智能管道、智能气站、新能源充电站和智慧能源管理中心等建设,加快智能电表、智能燃气表等智能用能终端普及应用。推进能源安全生产管理、能耗在线监测等系统建设,推动能源数据应用。推进水资源、河湖水域岸线、各类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等涉水信息动态监测和智能感知网络建设,提升水利信息监测预警、预测预报、综合分析、应急处置等能力。持续优化完善雨情水情测报、山洪灾害预警、防洪抗旱指挥决策、河湖长制管理等水利信息化系统。(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能源局、州水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3. 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强化技术研发应用体系建设,持续鼓励支持州内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建设产业创新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载体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依托楚雄高新区,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产业、钛产业、硅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打造一批实验室、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依托基础电信企业,加快5G+创新实验室建设。吸引大型企业、知名院校、国家级及省级重点企业实验室、行业机构在楚建立研发中心,构建省级、国家级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实施数字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1. 数字经济政策集中供给工程。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电力和管道配套、公共资源开放共享、项目审批和用地、用电成本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统筹州级财政资金,依法依规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小微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作用,引入社会资本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构建数字经济发展金融支持体系。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完善园区配套政策,对入驻园区数字经济企业在用地、用网、用能和办公场地、人才公寓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推动数字经济企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 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引培工程。围绕数字产品制造、数字产品服务、数字技术应用三个重点方向,确定招商产业、招商对象、招商项目,制定重点数字经济产业招商目录。建立数字经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机制,创新数字经济招商模式,吸引一批国内知名数字经济企业落户我州发展,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在我州设立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子公司)。鼓励各类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载体催生“双创”新企业,持续完善创业孵化和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投资促进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3.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监管工程。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建设和行业自律,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数字经济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加强分工合作与协调配合。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有效打击数字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征信服务供给能力,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市场监管。推动监管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提升监管的开放、透明、法治水平。加强数字经济企业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责任单位: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税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4. 数字经济安全体系建设工程。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威胁发现、应急指挥、协同处置和攻击溯源能力。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信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支持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支持发展社会化网络安全服务。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压实数据使用者数据安全保护责任,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销毁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法依规加强政务数据安全保护,做好政务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规范身份信息、隐私信息、生物特征信息的采集、传输和使用。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综合研判,防范各类风险叠加可能引发的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国家密码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州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组织领导,全面推动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县市、部门工作责任。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将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确保本地区、本领域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责任单位: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牵头;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强化人才引培。将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列入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完善人才落户、科研住房、子女教育、就医看病和交通出行等保障支持。加快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创新创业团队、高素质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州内高等院校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学科专业设置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培训机构发展新型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加大公职人员数字化素养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干部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强化典型引路。统筹推动数字经济试点示范,深入挖掘试验典型和示范标杆,不断丰富全州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的应用场景,组织开展州内数字化典型应用项目评选。定期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宣传推广、现场交流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承接、参与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数字经济高端展会、论坛等,提升我州数字经济领域影响力。(责任单位: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数字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将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数字楚雄”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实绩考核,严格考核问效。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督查结果及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州政府督查室、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统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州建设“数字楚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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