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期间白银品种专用发票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税率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为保障白银品种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就税率调整期间相关发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18年4月20日(不含20日)至4月末完成白银实物交割的卖方会员及客户单位,应于当月开具税率为17%的白银品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发票信息传递工作。 2、2018年5月1日起,白银实物交割的卖方会员及客户单位开具的白银品种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16%税率。 3、涉及发开票信息变更的会员及客户单位,应及时与对手方联系,信息变更事宜于5月1日税率调整前完成。由于变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上海黄金交易所财务部开票室联系方式: 电话:021-33662109 传真:021-33662122 特此通知,请会员及时转告有关客户。 上海黄金交易所财务部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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