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税函[2023]44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75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4-17
摘要:近年来,税务、人社、医保部门持续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日常的参保、停保、缴费等高频业务已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同时不断探索进行网格化管理,现已实现部分高频业务延伸至有条件的镇街社保所、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以最大程度便捷参保缴费人。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75号提案的复函

渝税函[2023]44号            2023-4-17

唐凌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缴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缴质效的建议》(第0175号)收悉。经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建议

  目前,税务与人社、医保部门之间的参保征缴数据通过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实时传输,过程中可能出现因传输量较大造成传输速度慢的情况。一方面,税务部门正在对接人社、医保部门,从业务上进行规范,为避开业务交互高峰,将批量数据业务设置在非工作日或夜间进行;另一方面,从技术实现方式上,税务部门已与人社、医保部门多次商议达成共识,对登记类等时效性要求高的单笔业务交换数据,拟逐步由现有数据库交换方式转换为实时接口交换方式,以提升数据传递质效。

  税务部门现具备相关系统功能,已联合相关部门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全流程电子退费。正会同人社、医保、人行、财政等部门深入研讨,力争在2023年底前启动电子退费业务项目,尽快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全程电子化退费办理。

  二、关于加强参保人基础信息维护的建议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流动性大、工作地点变动频繁,所以基础信息变动大,数据难以固化。考虑个人信息安全要求,除人社、医保部门传递参保登记以外,我们也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尽量补充完善人员联系方式。税务部门与部分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建立了缴费提醒机制,要求相关银行将每次扣款结果反馈至有联系方式的缴费人,避免因参保登记环节联系方式缺失或错误造成的反馈不畅。下一步,在现有部门联席制度基础上,将持续开展部门联合基础数据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

  在重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制度设计中,参保、缴费、待遇各环节均无乡镇街道等管辖划分。近年来,税务、人社、医保部门持续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日常的参保、停保、缴费等高频业务已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同时不断探索进行网格化管理,现已实现部分高频业务延伸至有条件的镇街社保所、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以最大程度便捷参保缴费人。

  三、关于简化特殊业务处理流程的建议

  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提醒其按时足额缴纳费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人社、医保、人行等部门协作,持续优化数据共享应用,做好参保征缴服务工作,加强相关业务政策宣传,不断提升社保工作质效。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此复函已经重庆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审签。若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全市税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杨娟

  联系电话:023-67572781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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