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CHN6R21A)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9]311号 2009-06-02 北京、天津、浙江省(市)国家税务局: 商务部转来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无偿援助项目免税采购证明及《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见附件),请求对“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项目编号CHN6R21A)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规定,对附件所列供货单位向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销售的货物进行核实,符合免税条件的,免征供货单位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同时允许其进项税额在其他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 税 屋附件: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06月02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