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未分设地税局地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的使用需求,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服务单位对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V2.0.014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需对代扣代缴义务人目前使用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进行同步升级,现将该系统升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升级时间 2015年7月31日前。 二、下载方式 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的扣缴义务人可通过以下地址自行下载安装: 1.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nxgs.gov.cn),“办税服务”栏目下的“资料下载”子栏目。 2.各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 三、安装升级方法 (一)网络申报用户 1.初使用软件的用户下载“个税代扣代缴系统V2.0.014安装包”进行安装,安装好后打开软件系统会自动升级。 2.已经安装使用的用户,则打开软件会自动升级,无需卸载软件重新安装。 (二)介质申报用户 1.初次使用软件的用户分别下载“个税代扣代缴系统V2.0.014安装包”和“个税代扣代缴系统V2.0.103-V2.0.016手工升级包 ”进行安装和升级。 2.已经安装使用的用户,下载安装“个税代扣代缴系统V2.0.103-V2.0.016手工升级包 ”进行升级,无需卸载软件重新安装。 四、注意事项 此次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安装升级包分为国税安装升级包和地税安装升级包,两个版本存在差异,安装时注意国地税安装升级版本的区分,税号中有带字母的请注意区分大小写。在安装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拨打税友服务热线40071-12366进行咨询,也可通过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布的相关服务人员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5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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