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个税改革三大焦点

来源:城市快报 作者:城市快报 人气: 时间:2016-10-25
摘要:据新华社电 近期,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引发社会对个税改革的关注。到底年收入多少属于高收入群体?个税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将面临哪些难点? 焦点一:高收入怎样划分? 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昨日表示,
  据新华社电 近期,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引发社会对个税改革的关注。到底年收入多少属于高收入群体?个税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将面临哪些难点?
 
  焦点一:高收入怎样划分?
 
  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昨日表示,年收入12万元并非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不存在以年收入12万元为分界加税的情况。
 
  那么,年收入多少才属于高收入者?长期跟踪个税改革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说,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上,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税法上也从没有确定过高收入的标准。“我国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区收入存在差距,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只是相对概念,不是绝对概念。”
 
  以个税最高税率适用群体为例,我国适用于个税45%以上税率的,为年所得96万元以上群体,是我国去年城镇职工平均收入的15.5倍;美国适用最高39.6%税率的,是年所得40万美元以上群体,约为美国人均收入的9.3倍。
 
  焦点二:个税改革怎么改?
 
  “当前公众对高收入者标准的关注,背后原因在于个税改革进展慢。”孙钢说,个税改革后,也依旧会按照税率表征税,因此今后各收入群体中,税收如何调节收入分配,还得以个税改革后推出的税制为准。
 
  业内专家介绍,个税改革总的原则是“增低、扩中、调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力度。在降低中低收入税负中,最主要的方式并非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增加扣除项。
 
  “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就是工薪所得基本扣除额。”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将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如在现行3500元和三险一金基础上,今年起已在31个城市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下一步还将开展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李万甫等专家介绍,个税改革下一步重点或将是增加家庭扣除项。当前经常出现一个人赚钱,承担全家子女教育、房屋贷款、老人赡养等家庭支出。因此,今后将考虑将一部分教育、房贷、养老等支出,纳入扣除项,使税制政策更加合理。
 
  焦点三:还面临哪些难点?
 
  不少受访专家指出,按综合分类相结合方式实施个税改革后,在调节二次分配、个税实际征管等方面还存在三方面突出难题:个税占比偏低难以发挥调节作用;大量现金交易难以纳入监管,税收征管能力仍存漏洞;高收入群体征管仍存漏洞。
 
  专家表示,个税改革很难一步到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个税改革社会敏感度高,改革关键要形成社会最大公约数,坚持“开门立法”,制定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从而提高公众对税法的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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