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纳税人迎来了又一个申报期。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面对申报中的难题,也难免感到有点“堵”!小编今天精心收集了三个申报“小礼包”送给您!看完以后,您就知道怎么做了,快快收藏起来吧!! 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不同销售额下如何填报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一)本季度未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 未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也需要零申报,别忘咯! (二)本季度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
案例: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万元,2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8万元,3月食品应税销售额1.7万元,本季度食品应税销售额8.5万元,全部为自行开具发票。
案例: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万元,2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8万元,3月食品应税销售额1.7万元。本季度食品应税销售额8.5万元,其中5万元为自行开具发票,3.5万元为国税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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