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发生了亏损,在今年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否用月份或季度的预缴期利润直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不能在以分季的利润直接弥补上年度的亏损,企业应在何时弥补,应到税务出何种手续? 答复: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从2008年起在按季(月)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不允许用季度或月份的利润额直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按规定计算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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