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6]111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4-20
摘要: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07号),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营业部从成立之日起,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国税函[2006]111号        2006-04-20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07号),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营业部从成立之日起,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请按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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