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发[1996]217号 1996-06-18 税屋提示——依据穗国税发[2008]27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08年现行有效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自2008年01月29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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