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抵扣已纳消费税需注意几点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3-16
摘要:申报抵扣已纳消费税需注意几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不少消费税纳税人就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其已纳消费税款抵扣填报的变化不太熟悉,影响了纳税申报...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1.纳税人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仅限生产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增值税本规定专用发票(含销货清单)。
2.纳税人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应税消费品,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不能提供上述凭证的,其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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