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1.纳税人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仅限生产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增值税本规定专用发票(含销货清单)。 2.纳税人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应税消费品,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不能提供上述凭证的,其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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