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问题突破口 深挖细找查偷税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9-06-08
摘要:找准问题突破口 深挖细找查偷税 一、 被查处纳税人的基本情况: 山东XXX种汽车有限公司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车辆及改装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们检查组根据市稽查局安排,对其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增值税纳税情况及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对违法事实 (十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应补缴增值税33047.77元。

8、对违法事实 (十二)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应补缴增值税669.28元,并按偷税处理。

9、对违法事实 (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应补缴增值税18679.13元。

(二)、处理意见:
   1、对违法事实(一)至(十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合计补缴增值税281188.96元,并处罚款141000.00元;

      2、对违法事实(十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补缴增值税669.28元,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一倍的罚款669.28元;

      3、对违法事实(十三)项,补缴增值税18679.13元。

以上1至3项共补缴增值税300537.37元,罚款141669.28元,补罚合计442206.65元,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执行结果:
执行人员于2004 年9 月17 日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企业,该企业已于2004 年 9月23日自动履行金额入库,缴纳税款300537.37 元,罚款141669.28元,滞纳金88393.00元,企业已做帐务调整,执行完毕。

六、 工作建议
   (一)发生此类问题的原因、特点和案件责任:
该企业未重视价外费用应计提增值税的法律规定,在建工程用料(已抵扣税款)未扣减进项税额,销售改装车却按改装车研制费申报缴纳营业税,未缴纳增值税,责任在纳税人。我们建议有关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吸取教训,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改进、加强征管和稽查工作的建议:
对于此类问题,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常清楚,纳税人却将价外费用不计提增值税、在建工程用料未扣减进项税额等等,违反税法规定,对此,建议各级税务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税法的各项规定,强化征管。

(三)、检查方法点评:
对于此户纳税人的检查,稽查组首先采取调帐检查,深挖细找,发现疑点,同时询问当事人实际情况,查出偷税事实,并及时进行处理,方法较为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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