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功能升级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10-23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已于10月1日在我省正式运行,为保障大家自11月1日起使用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办理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对电子申报(即使用U盘申报)软件进行了修改,研发了“营改增”地区专用补丁,现将该补丁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功能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已于10月1日在我省正式运行,为保障大家自11月1日起使用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办理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对电子申报(即使用U盘申报)软件进行了修改,研发了“营改增”地区专用补丁,现将该补丁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说明

  (一)本次发布的总局电子申报软件为13号补丁,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营改增”调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应于一般纳税人)主附表及其附列资料;

  2.“营改增”调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其附列资料。

  (二)从11月起,我省所有增值税纳税人,不论是否为“营改增”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报表时,均需使用“营改增”调整的申报表,在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的“税种设置”页面中需勾选增值税栏目的“营改增”标志

  (三)我省前期推广使用的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版本为9号补丁,将软件升级到“营改增”补丁(13号)时,需依次从9号补丁升级到10S、11、12和13号补丁,不能越级升级。

  二、软件下载

  总局电子申报软件补丁软件及说明文档,可以从安徽省国税局网站“首页 > 办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涉税软件”栏目下载。

  下载链接:

  http://www.ah-n-tax.gov.cn/ahtax/zxbs/xzzx/ssrj/201210/t20121024_1764089.html

  三、运维支持

  如在使用该软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热线:4006112366。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