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培训费能否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4-07-25
摘要:问:集团公司为提高高层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决定根据高管的岗位,对应安排参加长江商学院的金融、财税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问:集团公司为提高高层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决定根据高管的岗位,对应安排参加长江商学院的金融、财税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此人才培训战略预计花费近百万元,可否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规定,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

  (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 上岗和转岗培训;

  2. 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 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 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 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 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六)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属上述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的,企业可列入职工教育经费核算。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