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统计局提供的企业名单进行核实,并组织企业申报,进行材料审核,将纳统扶持奖励意见报区财政局。其中,区发展改革局负责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区商务局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住宿业企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业企业。
企业外购芯片对应的进项税额,以及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经研究,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制定工作,延用2022年清单制定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规定了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以及跨境等处理活动进行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政银企三方合作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引导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开发更多低成本、低门槛的金融产品,鼓励各类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支持升规企业稳规,稳规企业壮大,加快形成梯次晋级发展格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通信管理局将督促企业落实防疫要求,做好每日信息报告工作。若发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各信息通信企业要及时上报属地街镇、疾控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市通信管理局,按照应急处置流程落实防疫措施要求。
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与以往的五年规划相比,本次《规划》一方面进一步凸显了信息通信行业的功能和定位:是构建国家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未按照要求及时办理注销备案手续,或者发生严重违法情形受到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关闭网站、终止服务等行政处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予以注销备案。
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严控中心数量,确保质量。请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推荐能够代表本地区、本企业实力的单位参与申报。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会同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印发了《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8月24日正式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办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园区、信息平台等广泛宣传政策,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应知尽知。要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
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走出去”。便利国内企业在境外共建研发中心,更好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开展投资等合作营造良好环境。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本实施细则发布申请指南,明确申请时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事项。申请单位应当按照申请指南要求,通过指定的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书面申请书。
我局将努力缩短因系统整合而暂停服务的时间,对系统整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任何疑问和需要帮助,敬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时,请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损失。
从目前情况看,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于退还给企业销售软件收入增值税部分对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没有予以退还,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软件企业税收负担。
2019年1月,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提出12条科技创新促进政策。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预征率调整为0.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预征率调整为0.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预征率调整为0.3%;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预征率为3%。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国信息通信和航天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软件行业发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全文废止《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加快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加强软件产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1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继续支持广播电视运营事业发展,现就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17年预征率为0.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2017年预征率为0.9%;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17年预征率为0.8%;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17年预征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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