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提供免税声明。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无需按照财税〔2007〕127号文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我国积极鼓励能源资源类产品进口利用。您反映的关于阳极铜含黄金价值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就伴生金、伴生矿在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免税范围不一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此过程中,将统筹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实务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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