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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运输作价给司机这种行为,我们认为,他不是卖车,而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措施,公司和司机的关系没有裨性的改变,因此,公司的供车行为不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而属于出租行为。

https://www.shui5.cn/article/22/168413.html

1995-11-29

宁波市法规

公司将运输车辆作价后给司机这种行为的本身不在于卖车,而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措施,公司与司机的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公司的供车行为,并不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而属于出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供车行为,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c/33319.html

1995-11-03

1995年法规

“辅助费用”是指为进行修理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必要的进坞费、清航除气费、排放油污水处理费、港口使费、引航费、检验费以及修船期间所产生的住坞费、码头费等费用,但不限于上述费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176193.html

1995-10-18

1995年法规

中国民航各航空公司的销售部门,包括其国内办事机构和销售代理单位,在向中国公民销售国际航班机票时,必须同时按实收金额填开专用发票,购票单位或个人在报销机票时,必须同时出具专用发票和机票,并按专用发票金额申请报销。

https://www.shui5.cn/article/89/44583.html

1995-10-17

北京市法规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私人经营和个人承包(租)经营适用的税率不相同,税负也不一样,因此在核定营运车辆纳税定额时必须按车辆的经营性质进行划分。凡车辆属企业所有由个人承包、承租经营的按个人承包(租)车辆的纳税定额征收;凡车辆属个人所有的,按私人经营的纳税定额征收。

https://www.shui5.cn/article/b0/34637.html

1995-10-10

深圳市法规

你局《关于新疆航空公司空勤人员飞行小时费和伙食费收入应否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请示》(新地税四字[1995]010号)收悉。经究,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空勤人员的飞行小时费和伙食费收入,应全额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能给予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b8/33300.html

1995-10-10

1995年法规

据反映,新税制实施以来,部分地市在对交通运输业征税时,其计税依据仍沿袭以前的规定,如对原湘运系统运输企业征税时,仍以售票收入作为计税依据,造成了对部分运输企业的重复征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a/162053.html

1995-10-09

湖南省法规

经报国务院同意,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33295.html

1995-10-05

1995年法规

为支持民航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对民航总局直属航空公司的地方航空公司一九九五年及“九五”期间进口飞机(包括租赁进口)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在有关进口税收政策尚未清理之前暂按6%计征。在国家有新的政策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4/130641.html

1995-08-30

1995年法规

中国民航各航空公司的销售部门,包括其国内办事机构和销售代理单位,在向中国公民销售国际航班机票时,必须同时按实收金额填开专用发票。购票单位或个人在报销机票时,必须同时出具专用发票和机票,并按专用发票金额申请报销。 

https://www.shui5.cn/article/a5/33252.html

1995-08-18

1995年法规

投资经营特定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兼营其他一般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并申报其特定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及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特定项目和一般项目所适用税率及定期减免税法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2/11487.html

1995-08-04

1995年法规

对虽属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收费,但不是由这些机关或其所属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而是由其所属事业单位收取或委托其他单位收取的,均应征收营业税。你省交通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收取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和过渡费,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征税的条件,因此,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7/130405.html

1995-07-31

1995年法规

经研究决定,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28号《关于铁路工附业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中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征收营业税的执行时间由1994年1月1日改为1995年1月1日。对1994年已征的营业税不予退还。

https://www.shui5.cn/article/b2/33230.html

1995-07-27

1995年法规

坚决执行国务院文件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均不得在公路上设立任何形式的检查站。各级税务机关要对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在公路上设立的尚未撤消的税务检查站,要坚决撤掉;对不顾大局,顶风违令,抵制不撤,变相擅设的,应予严肃追究,以保证中央治理公路“三乱”的决策得以贯彻。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132780.html

1995-07-10

1995年法规

包机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或者逾期未缴纳税款的,其在内地的关联公司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督促和催缴有关税款;包机人在内地设有办事处、代表处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有关地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扣缴上述税款,视具体情况加收滞纳金并予以罚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1d/33213.html

1995-07-07

1995年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在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24342.html

1995-06-29

1995年法规

为了加强管理,对在营业地征税的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其应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在协商一致前提下委托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在开票时代扣代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7a/168093.html

1995-06-28

宁波市法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号《关于民航单位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a/170398.html

1995-06-22

浙江省法规

关于征税范围问题,我部[91]财农税字第3号文已有明确法规:铁路线路以及按法规的两侧留地和沿线车站、装卸用货场、仓库用地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除此之外的生产、生活用地均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3/130780.html

1995-06-06

1995年法规

民航运输企业各单位代理售票网点收到代理售票手续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机场服务收入──代理售票手续费收入”科目。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148129.html

1995-05-05

1995年法规

关于对路桥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后,过路费、过桥费收入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1995年1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必须严格执行税法统一规定不得擅自对行政事业收费减免营业税的通知》中又强调,对过桥过路费等不得减免营业税,原来的减免税规定一律停止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c/166837.html

1995-05-02

深圳市法规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航总局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67号)延续执行一年。上述文件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实行就地缴库的企业,其纳税人与缴库地点应由当地国家税务局主管机关按规定予以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133314.html

1995-04-24

1995年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法规,考虑到铁路部门的实际情况,现就铁道部直属三个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1995年缴纳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铁道部直属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不包括直属工程处)、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1995年度仍暂由上述各总公司集中缴纳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43/133317.html

1995-04-12

1995年法规

本着归口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发挥部门问的配合协调;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就经营土沙、石、砖、瓦场及永路运输税收工作委托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处负责专厢发票的销售和开具,并代征增值税,对水路运输代征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33143.html

1995-04-03

厦门市法规

据反映,一些民航单位认为由机场向中外旅客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过去属于免税项目,实行新税制后并未具体明确对该项目停止免税;旅游发展基金属于为财政代收款项,因而拒绝将这两项收费并入营业额中计算缴纳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b/33134.html

1995-03-30

1995年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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