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 深财法[2014]9号 2014-05-08 各区财政局(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各分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民政局(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社会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对2013年新申报和以前年度审核确定的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社会组织相关材料进行了会审。 现将联合审核确认的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71户社会组织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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