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税局日前制定并出台《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发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下称《办法》),该办法对网络发票的具体办理、开具使用和保管、查询统计以及违法行为的检查与处罚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做了规范和明确,标志着我省全面迎来了地税网络发票时代。今后,发票使用单位和个人不用再跑到税务局,而是坐在办公室或者家里打印开具发票。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打破传统开具方式 实现网上开票 根据《办法》,网络发票使用单位和个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在发票窗口开通网络发票登录账号,领取网络发票后,网络发票使用单位和个人登录网票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票面及数据,并按照发票票号顺序填开,确保实际开具发票的号码与网络发票系统提供的号码一致,在确认保存后打印发票,并加盖开具发票单位或个人的发票专用章。网络发票开具后,即完成开票信息的确认和查验,打破了以往传统开具方式实现网上开票。 坐在家里就能打印开具发票 记者了解到,网络发票与纸质印刷版发票相比,具有成本低、填开数据真实、便于发票真伪查询、有利于税收征管等优点。根据《办法》,网络发票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不得改动开票信息,并于48小时内上传开票信息。单位和个人取得网络发票时,应及时查询验证网络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为确保网络发票使用单位和个人用票的连续性,主管地税机关在核定单月用票量时,可在正常用票量的基础上,上浮10%进行供应,并采取下月抵扣的方式进行管理,防止出现断票情况的发生。 信息查询可追踪到每一张发票去向 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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