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收入总额的纳税调整 例:租赁合同,租期三年,年租金100万元,租金在租赁开始日一次性收取300万元。递延收益按照权责发生制,申报所得税时作纳税调整:第一年,调增20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调减100万元。三年后,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零。 2. 商品销售收入: 所得税税法四个条件: 比较:税法不要求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所有权转移就行了。 3. 包装物押金逾期不退或超过一年不退,必须并入所得,调增所得,实际退还时,调减所得。 二、确认金额的差异 (二)会计上确认损益,税法不确认所得 2.国债利息 (三)分期(超过三年)销售大型设备,会计上按现值计量,税法分期确认。 未确认的融资收益 80万 税法:每年确认收入100万元,第一年调减,以后调增。 (四)视同销售收入 注意:与其他税种视同销售规定的区别:
个人将外购房产对外投资,评估增值,以前不纳税,但是现在需要纳税,允许扣除的成本为没有评估前的历史成本。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视同销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被投资方代收代缴。 投资、抵债、换取其它资产、用于对外捐赠,会计制度是不作收入的,要做纳税调整;而执行会计准则的单位本身是计入损益的,不需做调整。只有一种情况,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采取成本模式计量的情况下,会计制度的账务处理和会计准则是一样的。 视同销售收入也是计算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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