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新政:外地人贷款买房无需开具社保和个税证明

来源:重庆时报 作者:徐思思 肖坚尧 李文彬 人气: 时间:2015-05-22
摘要:  重庆人行、银监局、金融办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这一 重庆地方版房贷新政 (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首次要求,从现在起,暂时取消外地人在重庆购房过程中,对个人所得税、社保缴纳的限制...

重庆人行、银监局、金融办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这一“重庆地方版房贷新政”(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首次要求,从现在起,暂时取消外地人在重庆购房过程中,对个人所得税、社保缴纳的限制。

相关政策——渝金发[2015]5号 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首套房:首付3成 利率最多7折
《通知》对首套房、二套房的要求与央行的要求基本一致,即首付三成,利率最低可下浮30%。《通知》称,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通知》对二套房的要求是,对拥有1套住房并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不低于40%。《通知》并没有对二套房利率作出“强行规定”。

“按照这个文件,理论上,二套房利率也能打7折。”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人士说。

外地人购房 贷款限制取消
2010年12月6日,重庆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对外地人在重庆购买设置了“门槛”,如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此次重庆版的房贷新政首次取消了对外地人购房的限制。《通知》提出,暂时取消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交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有关要求。这意味着,重庆房贷新政全面取消对外地人的购房限制。

开“绿色通道” 提速房贷发放
在此次房贷新政中,也对银行房贷办理的速度提出了要求。特别指出商业银行要开“绿色通道”为房贷审批提速。《通知》明确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设置房贷专职审批人、批量处理、精简商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限时服务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

这一次的房贷新政要求,银行增加房贷资金,其中提出了两大渠道增加商业银行的房贷额度。

《通知》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新增的贷款额度中合理的安排发放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此外,鼓励银行优先支持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推进力度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通知》还对各商业银行如何降房贷利率,为市民购房减负支招。《通知》称,商业银行要“创新贷款模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相结合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款比例。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个人储蓄、理财等相结合的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降低贷款利率”。“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与购房者商议,只要市民在该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降低房贷利率。”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人士说。

重庆楼市成交将变得活跃
重庆某本土大型开发商称,其实外地人在重庆购房的并不多,对楼市影响可能并不大,但是,这确实表现出了政府对楼市的一个支持态度,有助于楼市平稳发展。

这一说法同样得到了我市另一大型房产中介的认可。

“重庆购房需求其实比较单一,外地人来渝购房的并不多,但是,政府出台这些政策,就是释放了一个信号,鼓励推动市场。虽然影响可能不会太大,但是可以让市民看到这样的鼓励,有助于房产市场更加活跃发展,成交量也会增加。”

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来重庆的外地人有超过百万。记者发现,外地人群更加趋向在新兴区域置业,如大学城、茶园新区、巴南区、蔡家、礼嘉等。

“目前,落户重庆的外地人均有一个特点,都是先一人流动到重庆落户,进而带动全家人一起到重庆生活。”中新地产总监何伟坚说,目前重庆的经济发展速度位居全国前列,这也吸引了不少外地人前来“淘金”,外地人在重庆的购房数量有望大幅度增加,从而刺激楼市成交活跃。

税收政策——财税[2015]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土地政策——国土资发[2015]37号 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贷款政策——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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