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原罪之惑

来源:中国日报 作者:赵金鑫 人气: 时间:2013-12-06
摘要:近期央视报道了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且数目惊人。对此,中国日报网连线中企资本联盟秘书长、财经评论员、北京大学房地产发展研究基金中心特约研究员刘艳,对土地增值税之惑进行解读...

       近期央视报道了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且数目惊人。对此,中国日报网连线中企资本联盟秘书长、财经评论员、北京大学房地产发展研究基金中心特约研究员刘艳,对土地增值税之惑进行解读。

  刘艳称,2013年年末,土地增值税,一个平时并不为老百姓了解的税种,在央视的曝光下,就这样火了。揭开了关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最大税种的讨论序幕。原本确立实施多年的土增税为什么会在今天引发如此之大的争论?在国税地税对地产开发领域税务问题严防死守且开发商小心谨慎应对的背景下,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截然相反的两大观点阵营?我想,这不是简单的官方媒体与房地产开发商的是非之争,也绝非单纯的任志强先生与央视的口水之战。土地增值税到底有何神秘之处?是否带有原罪?土增税原罪之惑的解药在哪里?都值得我们略探一二。

  一看央视,题为“开发商拖欠土增税达3.8万亿元,房价怎能不高?”的报道足以另百姓瞠目结舌—原来开发商偷税漏税如此之多,房价还这么高,真是太不道德。这则报道再次加深了开发商在百姓心目中不道德的形象,同时更将房价过高问题扯了进来。仔细一想,央视此次做法多少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味道。

  二看开发商,报道中最刺眼的不是3.8万亿元几个字,而是“拖欠”二字,明摆着是指责开发商偷税漏税,一下子刺痛了开发商们的神经,纷纷“辟谣”,各大开发商争先解释指出不是拖欠偷税而是尚未缴清这个预缴税种。其实开发商们心里清楚,土增税是每年企业税务筹划的必做功课,因此心安理得。同时,开发商代表们展开反击,取笑央视不懂土地增值税的真正“玩法”,更不懂企业税务筹划的高技术含量。要知道,如果足额缴纳土增税等税费,估计没几个开发商能活下去。

  三看税局,国家税务局和各地税局可谓是本次土增税之争最富戏剧性的角色。按常理,央视曝光偷税漏税,税局应该与央视保持绝对一致,甚至“联合执法”,但这次却也不得不站出来“辟谣”,指出央视报道的不严谨。甚至召开发布会发表解读公报。

  中企资本联盟秘书长、财经评论员、北京大学房地产发展研究基金中心特约研究员刘艳表示,种种怪现象引起了人们对土增税的好奇,如此数额巨大的土增税“漏洞”算不算原罪?原罪之惑的症结在哪里?土地增值税的直接目的是针对土地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实行累进税制,属于预征税种。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抬高土地税收门槛,降低拿地的不理性,控制市场热度,进而控制房价,最终将土地增值税额进行社会再分配,与土地所在区域的人民共同分享财富。但很显然,土增税走到今天并没有实现这个目的,采取预缴方式的土增税,让开发商们慎而又慎,尽管税局实行“多退少补”,但实际执法中,只有少补的,多出部分通常算作其他税种缴纳,这显然会影响开发商的现金流和资金利息收入。所以开发商的策略是能少缴就绝不多缴。之后,在土增税结算环节,开发商往往通过对土增税的征收清算规则的利用,让项目“永远”达不到结清标准条件,这也就是开发商叫屈的原因,毕竟人家没有偷税漏税,只不过是未达到结清标准。所以不是开发商的原罪。对于央视而言,土增税问题显然也不是央视的原罪,这次是标准的无知者无畏加无罪。对于税局则更会认为不是自己的原罪,不是税局不想征,而是房地产长期占据着地方政府交税大户的地位,开发商活不下去了,别说土增税,连财政都没保障了,朝谁收税去?

  总之,如果土地增值税真的存在原罪问题,那么困惑就处在我们的税种设立和税制相互矛盾之间,真正的原罪是我们的土增执行配套规则与该税种设立之初目的的背道而驰。改革之路,始于税制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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