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申报模式调整政策解读

来源:广州国税 作者:广州国税 人气: 时间:2013-11-20
摘要:根据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61号公告,从2014年1月1日起出口退(免)税的申报模式将作调整。2013年11月19日,广州国税相关负责人就出口退免税新政作了在线解读。以下为解读内容。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

  xff1988问题:请问在退税系统预申报时,预申报返回信息显示“非交叉稽核相符发票”“换汇成本,低于/高于合理下限/上限”,出现类似信息时,相关单证是否暂缓申报,等待相关信息通过后再申报?盼复,谢谢。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杨建军纪检组长回答:您好。1.信息显示“非交叉稽核相符发票”,如有疑点级次为E,则需待信息通过后再申报;如疑点级次为空,则可以申报退税。2.信息显示为“换汇成本,低于/高于合理下限/上限”,企业需要提供合理的书面说明,经税务机关进一步排除疑点,可以进行出口退税申报。
  
  小小问题:请问2011年6月及6月以后申报的退税几时才可以退呀,公司快撑不下去了。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杨建军纪检组长回答:您好。请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是否存在疑点,并详细告知疑点问题才能进一步回复。请您以邮件形式将您公司的企业名称及具体情况发送至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邮箱:
gzgs12366@12366.gov.cn,以便我们跟进了解和回复。
  
  童工问题:请问新办贸易公司的退税款从申报到收回退税需多长时间?谢谢。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杨建军纪检组长回答:您好。企业的申报数据在排除疑点后,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在次月初办理退税。如例如需要发函等类似情况,一般情况需要3个月左右。
  
  明珞问题:出口退税流程。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杨建军纪检组长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和2013年12号公告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YGLYPL问题:您好!我企业本月以CIF出口货物一批,因为货物较少,价值较低,运保费却较高,折算为FOB时,为负数,这种情况以什么方式进行申报?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杨建军纪检组长回答:您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YGLYPL问题:您好!请问CIF折算为FOB后,FOB价<0.00元时,应以何种方式进行申报?免、抵、退?免税?还是征税处理?谢谢解答!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杨建军纪检组长回答: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小米问题:出口货物因商品质量问题,在售价上给了折让,需要提供什么凭证或证明给税局吗?还是说直接开红字发票冲减当期的出口销售额就可以了?出口退税申报方面要怎么处理?外贸企业跟生产企业的处理有区别吗?请详细一点回复好吗,谢谢!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杨建军纪检组长回答:您好。1、出口货物因商品质量问题,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按照开具红字普通发票要求办理。2、外贸企业跟生产企业有不同的处理要求,外贸企业:外贸企业按照出口货物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生产企业:生产企业需要进行对相应的出口销售收入明细予以红字冲减。
  
  umbrella问题:您好,请问如果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0时,要怎样征税?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杨建军纪检组长回答:您好。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应按现行增值税有关纳税申报规定进行申报。
  
  徐冰问题:你们好!外贸企业,7月份报关时误将人民币金额直接报成美元,没有折算成外币报关。收汇少于报关金额。可正常退税吗?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龙萍处长回答:您好。建议贵公司到海关修改相关数据,否则会在退税申报中出现疑点,外贸企业需要举证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由于税务机关还要核对海关的出口信息,因此最直接的解决方案是到海关申请更正。
  
  新手问题:1、当年转厂出口与直接出口的收汇期限都是明年的4月30日前收汇吗?2、收汇率70%怎么理解,是当年全年的收汇金额(这里就有部分去年的收汇金额)占当年的转厂与直接出口的金额吗?还是需要剔除以前年度在本年收汇的金额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龙萍处长回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局2013年30号公告的规定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该比率是指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出口收汇金额,加上企业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不能收汇金额合计,占企业申报退(免)税的上一年度出口货物出口额的比例。
  
  国际船舶运输问题:2、如果中国A公司以程租方式从中国B公司租入船舶,A公司以每航次运费的方式支付B公司租金,然后A公司以程租方式将该租入的船舶出租给国外C公司,A公司以每航次运费的方式向C公司收取租金(对于这种方式,实际上A公司是赚取运费差价,国际航运惯例将A公司这种同时租入和租出赚取运费差价的方式称为背靠背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47号《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对于A公司这种以支付运费方式租入船舶、然后以运费方式收取租金的背靠背方式,A从C公司取得的租金(以运费方式收取租金)是否适用零税率?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龙萍处长回答:您好。由于A公司以程租方式将该租入的船舶出租给国外C公司,因此按照财税[2013]37相关规定,A公司是向境外单位提供程租服务,适用免税政策。
  
  LYNN问题:如果在出口之前因为供货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开具出来(发票已经开完了),该怎么办?是需要供货企业提供其他什么证明?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龙萍处长回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后,在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齐有关凭证(如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等),都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退税。如果在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如供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供货企业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的原因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张艺[主持]: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网友们提出的问题如有在节目中尚未进行解答的,我们稍后会在访谈回顾中进行解答。再次感谢三位嘉宾,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热心参与和支持,我们下期访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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