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应并入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8-05
摘要:王小姐在一家建筑安装公司做行政,每月除去养老保险等费用后,拿到手的固定工资为3500元,不交个人所得税。这个月王小姐拿到手的工资少了6块钱...

    王小姐在一家建筑安装公司做行政,每月除去养老保险等费用后,拿到手的固定工资为3500元,不交个人所得税。这个月王小姐拿到手的工资少了6块钱。王小姐有点郁闷,自己也没有迟到早退,也没有出现工作错误,为什么工资少了?原来,这个月公司统一发放了每人200元的高温费补助,王小姐工资少了,是被扣了税。

    相关政策——2014年各地高温津贴标准   防暑降温费的会计核算及税收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职工在从任职单位取得的高温费、降温费等名目的夏季防暑降温补助,应当全额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中,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王小姐这个月工资加上高温费补助除去养老保险等费用后的所得为3700元,减去扣除标准3500元,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元。如果王小姐的月工资加高温费除去养老保险等费用后的所得低于3500元,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税务人员提醒纳税人,企业按照相关部门标准发放给职工的高温费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可以在职工福利费中扣除。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关政策——夏季“防暑降温费”财税政策解答   夏季高温补贴能否税前扣除?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