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工资核算?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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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24
摘要: 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93]财会第03号:将出国人员费按结算价格转给国外 借:内部往来 贷:营业收入 请问为什么是营业收入呢?是为了退税吗?...
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93]财会第03号:将出国人员费按结算价格转给国外
借:内部往来
贷:营业收入
请问为什么是营业收入呢?是为了退税吗?
答:因为这个费用是要按协议的约定,向国外收回的,这实质上构成了我们收入的一部分,所以,在以结算价格转给国外时计入营业收入。
在支付此费用时,做
借:出国人员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将出国人员费按结算价格转给国外公司时
借:内部往来
贷:营业收入
同时结转出国人员费实际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出国人员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93财会第3号)的规定,营业收入可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承包工程收入;
2.劳务合作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
4.房地产经营收入;
5.产品销售收入;
6.物资销售收入;
7.自营出口收入;
8.代理出口收入;
9.服务业经营收入;
10.其他经营收入;
11.内部结算收入。
在明细科目下,可再按照收入的具体类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出国人员费应当在内部结算收入中单独设置出国人员费收入进行核算,而出口退税的收入应当是出口销售取得的收入,所以,出国人员费收入是不能退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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