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营改增试点方案出台至今,有关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政策的研究和讨论,一直都是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9月23日,保监会财会部处长郭菁在某次会议上表示:“保险业营改增实施时间较原预期有所推迟,年内可能不会实施。” 谈及原因,郭菁认为,保险业“营改增”有其难点和特殊性:首先,保险业营改增增值额不易确定。主要因为保险产品期限较长,许多产品类似于长期储蓄,投资收益体现为资金内生价值。 其次,金融保险业的收入与成本与传统行业不同。 具体而言,不同于工业或商贸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在前,收入取得在后的特点,保险业务中保费收入的取得先于成本费用的发生;保险收入的确认与收取保费的现金流存在差异;成本∕费用主要有赔付支出、保险责任准备金、佣金及手续费支出等;保险公司资产采购等支出较少。应该说,大多数成本费用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 另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较多,管理链条较长,管理难度较大等都是阻碍保险业“营改增”的原因。 另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郭菁透露:保险业“营改增”可能采取一般征收方式加以推进,即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税,税率预计为6%。原营业税下免税业务可望继续免征增值税,这在一年期以上返还型人身保险中或可得到体现。未来,保险业“营改增”将考虑对进项税严格实施“以票控税”,基于投资收益的不同类别可能适用不同处理,购买不动产的进项税可能需要分0至20年抵扣。 二,我们在9月6日《“营改增”又起波澜:不堪税负之重,中旅协为行业上书请命》中披露了中国旅行社协会针对“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增加一事高调上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中国经济网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刘的一席话值得关注,他说:应该说改革大的方向是明确的,只是在改革节奏上可能有所调整。“营改增”中剩余行业的推进工作要根据条件,条件成熟了就往前推,条件不具备时也不能硬推。 全面“营改增”这项工作不在于是否能按照预定时间完成,关键要看实际效果。当前形势下不能“为改而改”,要避免这种倾向。应当有一个机动灵活的调整机制,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就要适当地调整改革的节奏。前段时间财政部楼继伟部长说“适时”推进“营改增”,就是指在适应当前新的条件下,用新的节奏来推进“营改增”。 目前,“营改增”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可以说现在的“营改增”是容易改革的都改了,剩下全是难啃的硬骨头。剩下的四个行业中,房地产业、建安业牵一发动全身,相互影响又带动多个上下游产业;金融保险业的业务种类较多又相对复杂,是“营改增”中难度最大的行业;生活服务业虽然业务并不复杂,但涉及细分行业较多,行业又处于长期不规范。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一方面,除个别行业外,“营改增”的减税作用明显,仅2014年一年就因“营改增”减税1918亿元。而2015年以来,由于覆盖范围更广,预计减税幅度会更多。 在这种情况下,迫于财政收入的压力,“营改增”的步调就有可能放缓。 元素并不认为,现在“营改增”的推迟是出于技术层面的原因。政府之所以迟迟未公布方案,极有可能是出于经济考量。税制改革要为经济发展配套的,更要为经济发展服务。因此,元素认为:剩下几个行业的“营改增”的最终方案是啥样以及方案何时推出,都要取决于我国接下来的整体经济形势。 记得元素曾和某位老师讨论“营改增”的留抵税额时,老师就讲到了中央、地方财政的权衡以及方案设计团队的多次努力和调整。 张伟老师曾经在点评"营改增”时有段经典名言,元素深以为是—— 改革是利益的重新组合,牵一发而动全身,几家欢乐几家愁:既要考虑税制原理,体现营改增改革初衷;又要顾及各行各业的利益不能波动太大,做到平稳过渡;最重要的是必须保证财政能够承受减税金额。 三个方面都理顺了,营改增这艘大船方能破浪前行,财政部总局的顶层设计者们着实是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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