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实际工作中,雇主对雇员工资薪酬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对雇员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雇主一般存在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全额扣缴雇员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二是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三是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包括100%负担税款),本文分别解析以上三种情况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情形
1.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以上(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举例说明
某企业雇员小王,2010年度每月工资收入1800元,2010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公司对小王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查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经计算小王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2000-1800=200(元)
(20000 - 200)÷12=1650,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为25。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000 - 200)×10% - 25=1955(元)
因此,2010年12月该公司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应代扣代缴小王个人所得税1955元。
二、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情形
1.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8号公告)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方法为:
(一)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二)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据以计算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雇员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
2.举例说明
假设上例中,公司为小王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1000元,其余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公司在向小正支付奖金时扣缴。小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20000+1000 - 200=20800元
第二步:查找税率及速算扣扣除数
20800÷12=1733,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800×10%-25=2055(元)
小王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2055-1000=1055(元)
因此,该公司应向税务机关申报扣缴小王个人所得税2055元,其中,公司负担1000元,小王负担105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