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5年02月06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文件精神,保证政策执行到位,就电池、涂料消费税相关征收管理事项制定本公告。 二、关于税款扣除 同时,为减轻征纳双方负担,公告要求纳税人须将用于计算扣除消费税税款的《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复印件按月装订备查,不需申报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三、关于优惠政策 四、关于纳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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