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现公布发票助手1.0软件和《便捷开票二维码应用规范》,供纳税人使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票助手软件由纳税人自愿下载使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的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开票软件的技术服务单位联系。 二、发票助手1.0软件和《便捷开票二维码应用规范》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和制定,参照国家相关标准采用QR码码制,供纳税人免费使用,下载路径为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w.qh-n-tax.gov.cn)“我要下载——发票助手1.0。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7月12日 附件: 发票助手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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