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日下发通知,将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通知表示,此政策是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并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 相关政策——财税[2013]6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早前报道——光伏发电增值税税率将下调50% 目录中新增了诸多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此外,目录还调整了原有的晶硅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用全自动印刷、烘干、烧结、测试分选系统名称及零部件清单。 国家拟定的光伏业振兴刺激计划,包括光伏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税率,将较现行税率下调50%,与风电项目看齐。现行的光伏发电增值税率约为17%,而风电增值税约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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