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大地税发〔2014〕208号 2014-11-26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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