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税法实施以后,哪些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还可以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目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支出有: 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08年1月1日以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其它企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18项准备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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