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函[2013]2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1-14
摘要: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繁杂点多,各地在工作中要注意创新社会宣传、纳税服务、后续管理等方面的方式方法,努力扩大自行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进一步促进征纳和谐。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地税函[2013]21号        2013-01-14

各市地方税务局,广德、宿松县地税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予以高度重视

  各地要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从收入分配机制调整、促进社会公平的高度,继续重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早谋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分解任务,合理安排进度,防止申报期前松后紧,要采取得力举措,确保完成今年的自行纳税申报任务。

  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繁杂点多,各地在工作中要注意创新社会宣传、纳税服务、后续管理等方面的方式方法,努力扩大自行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进一步促进征纳和谐。一是要以全员全额明细扣缴数据为抓手,紧扣重点,科学比对,掌握当地的税源分布规律,找准工作的突破口,锁定高收入人群范围,加强管理,适时约谈,督促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履行自行申报义务。二是要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与房产、证券、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掌握属地房地产、股权等财产转让的基本信息,关注高收入当事人,促使其自觉主动申报。三是要继续拓展申报面。各地要关注纳税人申报不同形式来源的所得,密切监控高收入行业税源动向,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有效管理,使更多非劳动所得纳税人加入自行申报行列,逐步扩展申报面。

  三、积极优化服务举措

  各级地税部门要按照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要求,改变角色定位,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的遵从度。要继续在办税服务厅设立自行申报窗口,安排专人受理自行申报,辅导申报全过程,及时纠正申报错误,提升申报质量。申报期内,要开通自行申报坐席电话,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宣传自行申报意义,消除广大纳税人的顾虑。要严格遵守自行申报保密规定,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更多纳税人敢于申报、乐于申报。对自行申报人数较多的重点行业和单位,要因地制宜集中上门宣传辅导并现场受理申报,提供点对点的服务。在正面宣传自行申报的意义、方法的同时,也要注重宣传不依法申报承担的后果,逐渐形成浓厚的自行纳税申报舆论氛围,为自行申报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四、准确及时上报材料与数据

  为全面掌握我省自行申报工作进度,请各市和两个直管县于2013年3月6日、3月21日、4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期内自行申报工作分阶段数据统计汇总,通过迈捷形式发送至省局(所得税处张正超信箱)。并请于4月5日前,报送2012年度自行申报工作总结,着重反映工作的创新点和关键点。联系人:张正超 联系电话:0551-65100741

  附件:相关材料报送式样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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