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避税:卓越还是罪恶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刘琼 人气: 时间:2013-05-27
摘要:去年底,包括谷歌在内的若干家跨国公司高管因为避税问题,就曾遭到英国议会的质询。英国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认为,这些公司利用复杂的会计手段降低了在英国的纳税义务。 Don t be evil (永不作恶...

去年底,包括谷歌在内的若干家跨国公司高管因为避税问题,就曾遭到英国议会的质询。英国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认为,这些公司利用复杂的会计手段降低了在英国的纳税义务。

Don’t be evil”(永不作恶)一直是美国搜索引擎巨头谷歌公司的经营宗旨,不过,英国首相卡梅伦却不这么认为,谷歌等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已经引起了他的严重不满,近日他呼吁各国尽快对此采取有效措施。

去年底,包括谷歌在内的若干家跨国公司高管因为避税问题,就曾遭到英国议会的质询。英国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认为,这些公司利用复杂的会计手段降低了在英国的纳税义务。“整个经济活动都在英国,但没有为这里的经济回报足够的税款。”该委员会主席、工党议员玛格丽特·霍吉(Margaret Hodge)说。

不只是在英国,相关文件显示,谷歌在2012年将61亿英镑(约合99.6亿美元)收入转移至百慕大群岛的空壳公司,从而在全球避税超过10亿英镑。

卓越还是罪恶
“利用各国之间的税收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条款,对资源配置进行合理避税,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很多跨国公司常用的手段,在法律上看似无可厚非。”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杨志清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事实上,谷歌并非唯一采用技术手段避税的大公司,美国《纽约时报》称,在100家于美国上市的大型企业中,有83家企业将其上市的市场作为旗下附属公司的避税天堂。微软全国广播公司电视频道(MSNBC)网站称,谷歌、新闻集团、波音、辉瑞制药、甲骨文、微软、摩根士丹利和IBM等大集团都存在避税行为。

对于自己“聪明的避税方式”,谷歌不仅没有感到不妥,反而对通过合法途径来支付较少税款的方式感到“非常自豪”,谷歌执行主席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称:“我们支付大量的税收,按照合法的规定方式支付税款。我对我们建立的制度感到自豪。我们按照各政府给我们提供的运营方式纳税。”

施密特提到的主要做法是,把在英国等欧洲国家的办公室标为“服务性分支部门”,通过爱尔兰的一家子公司收取欧洲各国客户的广告费,然后向另一家爱尔兰公司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最后再将资金转移至一家在百慕大群岛注册的荷兰公司——由于百慕大的税法不对公司利润强行征税,所以谷歌转移走的这部分收入就能免于纳税。

在过去三年,谷歌通过将国外的利润从爱尔兰、荷兰转移到百慕大,节省税收31亿美元。根据六个国家的资料,通过利润转移,谷歌的海外税率降到了2.4%,是美国最大五家科技企业(按市值)税率最低的公司,而大多数欧洲国家的税率在26%到34%之间。

在美国财政部前员工马丁·A.沙利文看来,这种合理避税方式让公司更卓越,“谷歌的有效税率如此之低,十分卓越。我们知道,谷歌在全球高税率国家运营,在这些国家收税超过20%。”
但更多人认为,这些避税行为看似合法但是并不道德。英国政界人士认为,谷歌的避税行为完全是在逃避社会责任。英国自由民主党副主席维斯·凯博说:“即使是在经济繁荣时期,谷歌这种避税行为都令人难以忍受。”

“跨国公司利用国际税收条款合理避税也应该掌握一个度,应避免滥用超过合理程度。”中翰国际转让定价税务服务联盟发起合伙人王骏认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合理避税不应违背基本的公平正义,其所交税款应该在与所在国创造的利益相当的合理范畴内,这是一个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和底线。”

被“避税”的中国
不仅仅是在英国,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避税行为也同样屡见不鲜。来自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的数据显示,跨国公司每年的避税活动给中国造成300亿元的税收损失。杨志清认为,现在随着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加大,跨国公司每年的避税活动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这一数据虽然无法确切统计,但是肯定在不断增多。

在2008年以前,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避税行为非常猖獗,王骏介绍说,2008年、2009年后,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在中国跨国公司的主要避税手段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利用避税地)等出台了相关措施,如今,反避税手段对增加税收贡献加大,据统计,2011年全年通过反避税手段增加税收239亿元。

以转让定价为例,按照“利往低处流”、“费往高处走”转让定价规律,跨国公司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

比如在中国,将原材料以高价进入,然后将产品低价卖给关联企业,这就表现成利润亏损,“也就出现将GDP留给中国,将利润转移到国外的现象。”王骏说。

另一种方式是利用避税地。巴哈马、英属维尔京、马恩岛、根西、泽西、百慕大、阿根廷和开曼群岛,俗称“避税天堂”的国家和地区,以近乎零税收吸引了大批企业注册,也让很多国家头痛不已。“跨国公司不断利用避税港,使中国的税收权益不断遭到损害,税收收入受到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也相应地遭到破坏。”杨志清说。

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的反避税起步比较晚。发展中国家因为税收征管和法律制度的漏洞更可能成为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受害者。一些非营利组织通过初步估算发现,每年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出去的利润高达350亿美元。

反避税“猫鼠游戏”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避税活动在数量上有增无减,在手法上亦不断翻新。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一些国家的财政也受到影响,不少经济体都陷在债务危机里,而这些跨国企业所享受的福利和所付出的税收很不对称,因而,跨国公司避税行为被提出来,并且严肃对待。”王骏表示。

不过从根本上来说,“一个国家的税收利益需要用法律来衡量,而不仅仅靠道德约束。”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刘小兵认为,对于各国管理者来说,关键在于该国是否实行了有效的反避税制度,和执行机构是否有相应的人才能够举证这些公司的避税行为。

许多国家纷纷完善税制,对避税采取更严格的对策,以及进行双边及多边反避税的国际合作,来阻止跨国投资者的避税行为。国外媒体就曾披露,谷歌在2009年因避税问题被土耳其政府开了罚单,罚款达4700万美元。土耳其政府称,尽管谷歌主要在爱尔兰提供服务,但它在土耳其也注册了公司并开展相关业务,同样需要依法纳税。

王骏介绍,现在很多跨国企业在全球化布局的过程中会考虑到法律、文化、税务等背景,一些咨询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在帮助其进行全球构架时,对税收会有充分的考虑。而随着国际社会对避税行为更加严格,一些跨国公司也采取了更为复杂的,甚至十几层的避税设计,给征管机构也增加了难度。

而通过隐蔽关联交易来避税的方式,税务部门要调查取证需要相当大的时间、精力、技术等。以中国为例,由于反避税机构的人手短缺,力量薄弱,因而不得不“抓大放小”,一些中小型的跨国企业往往逍遥法外。

不过现在中国也在借鉴国际上一些更有效的方式,改事后调查为事先的预约定价审核。事先将其和境外关联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与财务收支往来所涉及的转让定价方法向税务机关申请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为符合正常交易原则后,可作为计征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依据,它们便不会再对此交易的合理性怀疑,从而避免了事后审查与税务调整的麻烦。

“尽管如此,要杜绝这一现象还是国际税务界的难题。”杨志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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