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包括谷歌在内的若干家跨国公司高管因为避税问题,就曾遭到英国议会的质询。英国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认为,这些公司利用复杂的会计手段降低了在英国的纳税义务。 去年底,包括谷歌在内的若干家跨国公司高管因为避税问题,就曾遭到英国议会的质询。英国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认为,这些公司利用复杂的会计手段降低了在英国的纳税义务。“整个经济活动都在英国,但没有为这里的经济回报足够的税款。”该委员会主席、工党议员玛格丽特·霍吉(Margaret Hodge)说。 不只是在英国,相关文件显示,谷歌在2012年将61亿英镑(约合99.6亿美元)收入转移至百慕大群岛的空壳公司,从而在全球避税超过10亿英镑。 卓越还是罪恶 事实上,谷歌并非唯一采用技术手段避税的大公司,美国《纽约时报》称,在100家于美国上市的大型企业中,有83家企业将其上市的市场作为旗下附属公司的避税天堂。微软全国广播公司电视频道(MSNBC)网站称,谷歌、新闻集团、波音、辉瑞制药、甲骨文、微软、摩根士丹利和IBM等大集团都存在避税行为。 对于自己“聪明的避税方式”,谷歌不仅没有感到不妥,反而对通过合法途径来支付较少税款的方式感到“非常自豪”,谷歌执行主席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称:“我们支付大量的税收,按照合法的规定方式支付税款。我对我们建立的制度感到自豪。我们按照各政府给我们提供的运营方式纳税。” 施密特提到的主要做法是,把在英国等欧洲国家的办公室标为“服务性分支部门”,通过爱尔兰的一家子公司收取欧洲各国客户的广告费,然后向另一家爱尔兰公司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最后再将资金转移至一家在百慕大群岛注册的荷兰公司——由于百慕大的税法不对公司利润强行征税,所以谷歌转移走的这部分收入就能免于纳税。 在美国财政部前员工马丁·A.沙利文看来,这种合理避税方式让公司更卓越,“谷歌的有效税率如此之低,十分卓越。我们知道,谷歌在全球高税率国家运营,在这些国家收税超过20%。” “跨国公司利用国际税收条款合理避税也应该掌握一个度,应避免滥用超过合理程度。”中翰国际转让定价税务服务联盟发起合伙人王骏认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合理避税不应违背基本的公平正义,其所交税款应该在与所在国创造的利益相当的合理范畴内,这是一个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和底线。” 被“避税”的中国 在2008年以前,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避税行为非常猖獗,王骏介绍说,2008年、2009年后,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在中国跨国公司的主要避税手段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利用避税地)等出台了相关措施,如今,反避税手段对增加税收贡献加大,据统计,2011年全年通过反避税手段增加税收239亿元。 以转让定价为例,按照“利往低处流”、“费往高处走”转让定价规律,跨国公司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 比如在中国,将原材料以高价进入,然后将产品低价卖给关联企业,这就表现成利润亏损,“也就出现将GDP留给中国,将利润转移到国外的现象。”王骏说。 反避税“猫鼠游戏” 不过从根本上来说,“一个国家的税收利益需要用法律来衡量,而不仅仅靠道德约束。”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刘小兵认为,对于各国管理者来说,关键在于该国是否实行了有效的反避税制度,和执行机构是否有相应的人才能够举证这些公司的避税行为。 许多国家纷纷完善税制,对避税采取更严格的对策,以及进行双边及多边反避税的国际合作,来阻止跨国投资者的避税行为。国外媒体就曾披露,谷歌在2009年因避税问题被土耳其政府开了罚单,罚款达4700万美元。土耳其政府称,尽管谷歌主要在爱尔兰提供服务,但它在土耳其也注册了公司并开展相关业务,同样需要依法纳税。 不过现在中国也在借鉴国际上一些更有效的方式,改事后调查为事先的预约定价审核。事先将其和境外关联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与财务收支往来所涉及的转让定价方法向税务机关申请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为符合正常交易原则后,可作为计征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依据,它们便不会再对此交易的合理性怀疑,从而避免了事后审查与税务调整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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