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煤炭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3%

来源:国土资源部 作者:邢云鹏 郭必昇 人气: 时间:2015-03-16
摘要:  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国资委主任朱晓明等代表在审议发言时表示,建议国家调整煤炭行业增值税政策,将煤炭增值税税率由17%降为13%,为煤炭企业减负...

  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国资委主任朱晓明等代表在审议发言时表示,建议国家调整煤炭行业增值税政策,将煤炭增值税税率由17%降为13%,为煤炭企业减负。

  以煤炭大省山西为例,从2012年开始到现在,山西一直承受着煤炭价格持续下行的压力。目前,煤炭行业的综合税负实际超过10%,而一般加工制造业税负则为3.5%~3.7%。由于煤矿属于资源型企业,设备材料投入在整体成本投入中占比较小,相比加工制造业,定向税抵扣少。煤炭企业的主要成本如土地塌陷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迁出补偿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等都不能抵扣。去年,煤炭行业增速回落分别影响山西省GDP和规模以上工业增速1.9个和3.9个百分点;煤炭价格持续下跌同比影响煤炭税收下降22%;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实现利润同比下降91.4%,直接影响山西省工业利润下降55.9个百分点。

  朱晓明表示,煤炭是工业的粮食,是由我国能源结构所决定的。我们离不开煤炭。国家出手调节增值税给企业一些缓冲的时间和空间,很有必要。此前,煤炭经济出现困难时,国家曾将煤炭业增值税由17%下调至13%,在2009年煤炭经济形势较好时又上调回17%。现在,煤炭经济又困难了,建议国家把煤炭行业增值税调回到13%。

  来自山西省的全国人大代表还对调整煤炭行业增值税政策提出其他建议:扩大煤炭企业定向税抵扣范围,将建造及其附属设备及设施、青苗补偿、土地塌陷治理、搬迁安置、资源购置、运输等环节发生的费用纳入抵扣范围;调整煤炭增值税收入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以弥补煤炭企业增值税税负降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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