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预征增值税如何处理? 十三、哪些电信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征收方式? 十四、营改增试行初期发票如何开具? 申报营业税的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五、收到预收款时如何开具凭证? 如果购买方为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企业或者个人,暂按照预收金额开具普通发票或定额发票,实际业务发生时不再开具发票。 十六、汇总纳税范围如何确定? 十七、分支机构按(销售额+预收款)×预征率计提预缴税额,总机构按销售额+调整项目计提销项税,其中是否不含预收款? 十八、关于分支机构营业厅是否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各电信企业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营业厅)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全面推行“一照多址”改革后,引导电信企业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营业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具体见省局征科处布置,请各地货物和劳务税部门配合征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中国电信集团浙江省电信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各市县级分支机构仅房屋出租业务,未纳入电信业营改增范围,暂不移交、不认定为增值税纳税人。 十九、省公司年应税收入低于500万元,是否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十、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税控设备发行、发票领购、开具、抄报税等业务如何操作处理? 2.增值税发票开具: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中国移动浙江有限公司和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中国铁通浙江分公司其省、市、县分公司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增值税发票),县级分公司以市级分公司的名头开具。 对县级分公司以市级分公司的名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为避免电信企业数量庞大的用户到银行变更托收信息带来的不便,允许发票上销货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和电话等信息以市级分公司名义填列,开户行和账号等信息以县级分公司名义填列。 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由市级分公司向主管税务局提出申请,主管税务局审核后出具红字发票开具证明单,市级分公司以市级分公司的名头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对发票销售单位信息和实际收款信息不同的,为维护客户合法利益,考虑到电信业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该发票允许受票单位进行进项抵扣。 3.专用发票认证:中国电信浙江分公司和中国移动浙江有限公司,由省、市、县分公司分别认证。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和中国铁通浙江分公司,由省、市级分公司认证。县级分公司不涉及该认证业务。 二十一、已缴纳营业税不重复缴纳增值税 二十二、家庭宽带终端、电信企业收取的其他押金等收入如何处理? 二十三、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积分余额、押金余额如何报备? 二十四、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缴纳? 二十五、特服号差额征税如何实行纳税申报? 二十六、防伪税控设备及维护费如何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解读——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关于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告 下载:rar 文件 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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