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营改增”:三大运营商公告释放税改影响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中国经营网 人气: 时间:2014-05-21
摘要:  作为当前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 营改增 最 难啃的骨头 之一 电信业终于被拿下。财政部《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显示,2014年6月1日起相关行业和企业将实行两档税率,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率为6%...

  作为当前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最“难啃的骨头”之一——电信业终于被拿下。财政部《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显示,2014年6月1日起相关行业和企业将实行两档税率,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率为6%。上述两档税率虽然可以抵扣,但比起现行3%的营业税税率还是高了不少。

  电信企业所受影响不一
  有分析称,一旦电信业“营改增”实施,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

  一位民企电信运营商也表示,该公司税率调整后的税后净利润可能会下滑15%甚至更多。另一位民企运营商却“淡定”许多——“按我们公司实际测算,整体税负水平几无影响。”263网络通信公司副总裁张靖海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税制改革的初衷和目标上讲,营改增也符合我们公司作为增值服务商的定位和性质。电信行业目前营业税税率以3%为主,营改增后,如果可抵扣成本占收入一半的话,6%的税率就意味总体税负不变。”张靖海解释了“几无影响”的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利用高新、软件以及国际化等政策优惠,享受着不错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作为一家每年都有盈利的公司,我们税收的大头是所得税,营业税占小部分,因此这部分营改增对公司影响不大。”

  三大运营商公告详解税改影响

  由于各大运营商利润情况差距巨大,营改增对各家的影响也有不同。

  中国移动预计受“营改增”影响,今年收入下滑9%,利润下降超过200亿元。中国移动方面称,由于增值税属于价税分离的价外税,“营改增”后,营运收入将相应减少,并且目前公司成本和资本开支中能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较少,如折旧摊销、人工成本等项目不能抵扣,营运支出和资本开支将略有下降,因此,“预计短期利润将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

  中国电信发布的公告也称,“由于目前公司成本支出中部分支出不能够获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其中包括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等,造成经营成本难以获得同步下降,因此预计经营利润短期将受到重大的负面影响。”

  与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不同,中国联通的公告则称“根据2013年数据仿真分析,与增值税改革实施前比较,在增值税改革实施后公司的净利润有大幅下降;但同时由于公司的综合税负(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所下降,所以,增值税改革对公司的现金流有正面影响。”

  民企运营商立足精准上位
  某民营企业人士也提到电信业“营改增”的难点,“比如我们的上游供应商,能够提供给我们专票的行业不多,也就是说,我们的进项其实是有限的,这对增值税抵扣有影响。只有各个行业都实行增值税,形成一个闭环,这样才对每个行业都公平一致。”

  同时,“对于其下游经营电信增值业务的民营企业,却迎来了营改增改革的红利。”深圳市君合信财税服务机构总裁胡绵鹏表示。

  他以深圳嘉裕公司为例算了笔账——“2013年度电信增值业务营业收入16000万元,对应营业成本12000万元,缴纳的营业税480万元。按照营改增6%的税率测算,假设能取得含税120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其应纳税额=16000万/(1+6%)×6%-12000万元/(1+6%)×6%=226.42万元,仅因营改增,嘉裕公司2013年度就可以增加253.58万元的税前利润(不考虑税金及附加的影响)。”   

    相关话题——
    电信“营改增”政策看点     财税[2014]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电信业营改增后,在运营商不改变原有定价策略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企业向电信运营商购买服务,无论是电信基础业务还是电信增值业务,均可要求运营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向电信运营商购买‘合约套餐’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支付一定的价款,可以获得话费(电信基础业务)、流量(电信增值业务)和手机,按照财税[2014]43号第四条的规定,电信运营商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计算话费、流量、手机各自的销售额,按照各自适用税率即11%、6%、17%计算缴纳增值税,购买方可以就上述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企业增值税负担。”胡绵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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