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生物24日公告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 号): 天坛生物以及天坛生物控股子公司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采血浆公司属于“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所列的一般纳税人(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适用于 “财税[2014]57 号”文件规定的第二条: 相关政策——
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对比实务表 <小陈税务>
简并增值税征收率前后政策对比表<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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