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已报送备案至备案回复前 在此阶段发生名称变更的企业应在15日内向所在地认定机构报告,并提交变更申请材料。认定机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撤销该企业报送备案的申请,认定机构经审核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重新公示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 (四)备案回复后 发生名称变更的企业应在15日内向所在地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交变更申请材料。认定机构经审核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重新公示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自发生名称变更日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在以上各阶段,更名企业和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的相关操作。 三、企业申请名称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一)简单更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附件1);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复杂更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其中7-9项材料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提交):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企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1、附件2-2); 8.经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9.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四、审核流程 1.认定机构负责受理、审查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 从第二阶段开始,认定机构应根据企业更名申请材料首先判断企业更名类型。对于简单更名的企业,由认定机构确认后公示;对于复杂更名的企业,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实地审查),对审核通过的企业予以公示。 2.认定机构将更名企业分批(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三批)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案回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3.经认定机构审核,确认企业更名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终止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五、认定机构报送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备案资料包括:下载: doc文件 1.《关于ХХ省(自治区、市)20ХХ年第Х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备案的申请》; 2.《ХХ省(自治区、市)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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