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联通称短期净利润将大降

来源:每经网 作者:曾剑 人气: 时间:2014-05-01
摘要:4月30日发布《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我国将自6月1日起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 中国联通今日发布公告称,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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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发布《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我国将自6月1日起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

中国联通今日发布公告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30日发布《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14]43号),我国将自6月1日起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

据公告显示,财税[2014]43号明确了电信业增值税具体应税服务范围和税率: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财税[2014]43号还明确了电信业服务附带赠送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等事项的计税要求。

对于营改增对公司的影响,中国联通表示,短期来看,“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公司的主要业务均将按类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公司营业收入将小幅下降。同时,公司成本费用受支出项目增值税进项税影响,也将小幅下降。

不过,鉴于支出项目中,部分支出项目根据税法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部分支出项目仍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部分支出项目受限于公司合作方增值税纳税人资质及发票实际取得情况无法全额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加之当期投资进项税抵扣带来的折旧降低将递延体现,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公司成本费用的下调幅度会低于当期营业收入的下调幅度。

以中国联通2013年数据静态模拟测算为例,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公司的净利润有大幅下降;现金流则有正面影响。

中国联通认为,长期来看,随着公司多年来持续推进的战略转型的深化、收入结构的不断改善、资产的正常更替、固定资产投资进项税抵扣带来折旧减少的逐期显现、国家营改增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预计营改增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负面影响程度会逐步减弱,对成本费用的下调影响会逐步增强。

相关政策——

财税[2014]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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