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探亲费”超标部分要纳税

来源:上海税务微博 作者:上海税务微博 人气: 时间:2013-05-30
摘要:上海税务官方微博公布了一则案例,该案例显示,A公司对公司外籍员工提供一项福利:每人每季度回国探亲产生的机票、出入境手续费等费用均可报销,报税时公司将这些费用全部视作个税免税收入...

上海税务官方微博公布了一则案例,该案例显示,A公司对公司外籍员工提供一项福利:
每人每季度回国探亲产生的机票、出入境手续费等费用均可报销,报税时公司将这些费用全部视作个税免税收入。

据此,税务局责成A公司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10余万元并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税务人员就此提示纳税人,《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规定:
“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如果超过2次,则超过部分不能视作标准合理的支付享受免税优惠,应作为外籍人员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话题——
领取的退休养老金、一次性补贴等收入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提示  

外资、外企及外籍个人在华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反聘退休外籍员工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境外母公司支付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解职赔偿金如何纳税?  
外籍个人境内外同时任职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11]348号解读:正确扣缴香港上市中国企业外籍个人股东股息的个人所得税 
支付外籍个人技术转让费如何扣缴所得税? 
内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差异 
境外母公司支付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解职赔偿金如何纳税? 
外籍个人所得税问题解答 
外籍董事及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纳税政策解读
 

案例及分析如下:
外籍员工“探亲费”超标部分要纳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