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稽查人员追问究竟有何困难,公司领导只能坦承以此名义发放奖金。最终税务机关依法责令该公司补扣个人所得税4万余元,并对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行为处以少扣税款50%罚款。 税务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冒用此名义发放奖金逃避扣缴义务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相关政策—— 相关话题——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