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市民到电信、移动或联通营业厅预存话费,一般都能拿到地税部门监制的营业税发票。但从下月起,市民再办理类似业务,拿到的发票将换为增值税发票。 相关通知——财税[2014]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国税局了解到,随着6月1日电信业营改增的铺开,市民在办理固定电话、手机、宽带以及数字电视等业务时,将发现手中拿的发票“变脸”了。对于大部分的市民而言,可能仅仅是发票形式的变化,对我市很多企业而言,“变脸”的发票则可以带来真正的实惠。 国税人员介绍,企业享受运营商或企业提供的电信服务时,如果该企业拥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服务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也就是说,企业缴交增值税时,税收负担会相应减少。 到底哪些行业属于电信业服务范畴,国税人员说,电信业主要分为基础业务和增值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就是指市民十分熟悉的固定电话、手机等语音通话或宽带业务;增值电信服务,包括了短信、彩信、3G数据以及卫星电视等服务。 值得提醒的是,企业提供电信服务,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试点: 相关话题—— 纳税案例—— 相关资料—— 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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