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中央财税法规集锦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3-02
摘要:2009年2月中央财税法规集锦   一、2009年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补征税款等问题的批复》(财税[2009]19号)。...
2009年2月中央财税法规集锦


  一、2009年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补征税款等问题的批复》(财税[2009]19号)。

  《通知》明确,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按办理减免税时依据的适用税额对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补征耕地占用税。对于未经批准占用耕地但已经完纳耕地占用税税款的,在补办占地手续时,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2009年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2008年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的通知》(国税函[2009]72号)。

  《通知》明确,本业务需求按照综合征管软件需要修改的业务内容划分为关联业务往来总体功能需求、具体申报需求、综合查询统计需求三部分。在总体功能需求部分,主要是明确了关联业务往来申报与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的衔接,各报告表录入顺序、数据校验等内容;在具体申报需求部分,主要对企业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支付款项情况等年度申报内容、申报要求进行了阐述(列入《2008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第2部分“申报”);综合业务查询统计需求部分,主要是对常用的一些查询统计进行了阐述(列入《2008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第3部分“查询”)。

  三、2009年2月16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93号

  《通知》规定,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2008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2009年底。

  四、2009年2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号)。

  《通知》规定,自2009年至2010年供暖期期间,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分别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此外,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单位供热或者兼营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

  五、2009年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上海世博会运营有限公司冠名定额发票跨省市使用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61号)。

  《批复》指出,鉴于上海世博会运营有限公司在上海市以外区域采取代销方式销售世博会门票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上海世博会的顺利召开,经研究,同意上海世博会运营有限公司向指定代销商(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提供冠名定额发票,由代销商的各地分支机构销售世博会门票时开具。上海世博会结束,冠名定额发票即停止使用。

  六、2009年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税发[2009]1号)。

  《通知》明确,2009年全国税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项:1.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推动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认真落实各项税收调控措施,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3.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4.深入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5.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6.继续推行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7.全面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新突破;8.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干部整体素质;9.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七、2009年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

  《通知》明确,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此外,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各项制度,提倡电子申报。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开发完成满足基本功能的电子申报软件,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并向纳税人提供免费远程电话支持服务,同时鼓励纳税人自行选择符合纳税申报接口的商用申报软件。

  八、2009年2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

  《通知》明确,200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正式实施。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部分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所引用的条例及细则条款依据已发生变化,共有国税函[1999]191号、国税函[1999]191号、国税函[1999]207号、国税函[2000]584号、国税函[2002]1103号等11个文件需要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及细则进行修改。

  九、2009年2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

  《通知》规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到15%.此次调整涉及3325个税号。

  十、2009年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稽核系统的通知》(国税函[2009]54号)。

  《通知》规定,为了顺利安装和运行稽核系统,税务总局制定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稽核系统运行实施方案》,在税务总局技术支持网站(130.9.1.248)公布。税务总局将统一安排软件开发商技术人员远程操作完成具体的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技术部门、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提供相关口令,并在安装后及时更改口令。各地要按照方案规定的实施内容和要求,在2009年2月16日前做好系统安装的环境准备工作,2月22日前完成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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